关于印发《丹东市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各科(室):

现将《丹东市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丹东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推进重大事项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政策公开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推进重大事项公开

(一)加大对审计重大改革举措的公开。持续公开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不断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情况和成效,以及重要审计制度。(牵头科室:局办公室、法规计划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公开。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深化政务公开。聚焦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有关审计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逐步扩大公布范围和内容,重点抓好审计工作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事项的政务公开,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大对重点工作事项的公开。全力做好局党组学习和专题学习、部门预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重要会议等情况的公开。(牵头科室: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政审计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政策公开质量

(一)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与解读。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相关要求和标准,完成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公开工作。结合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表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牵头科室:局办公室、法规计划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科室:局办公室、法规计划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机关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规范高效办理平台网民留言,确保机关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牵头科室:局办公室,电子数据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科室:局办公室、电子数据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牵头科室:局办公室、电子数据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加强指导。要密切关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认真做好工作落实。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及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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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丹东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