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末,审计发现的17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33项,整改率为74.3%。通过审计督促整改,促进财政资金拨付到位18661万元,规范财务核算75626万元,上缴财政资金3641万元,支付应返还款项1740万元,追缴各类违规发放补贴239万元,规范资产管理579万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部门已将2173万元指标资金全部拨付,并统筹盘活资金512万元。通过组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对15个单位8390万元闲置资产统筹盘活。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不到位方面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上交财政1682万元存量资金问题,9个单位上交财政部门各类专项经费结余资金1256万元。二是未经审批从零余额账户转实体账户552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上报财政部门审批。三是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问题,6个单位组织职工办理公务卡,并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确保现金的规范使用。四是滞留非税收入问题,2个单位上缴利息收入4.9万元。
(二)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问题,6个单位拨付财政资金3292万元,上交财政资金150万元。二是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问题,相关项目主体已完工,已拨付工程款6319万元。三是财政资金闲置问题,2个单位已拨付补贴14万元。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资产账实不符问题,10个单位已将1620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相关单位已更正资产系统中多计房屋面积308平方米。二是部分资产闲置问题,2个单位已向财政部门报送上交14处闲置资产的报告。三是国有资产出租、采购未履行法定程序问题,2个单位通过规范制度确保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出租、采购资产。四是应收未收租金问题,已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解决承租方未付土地、房屋租金8万元问题。五是未履行资产调拨手续问题,已完成调拨手续,待财政资产部门审核确认后修改固定资产平台系统数据。
(四)关于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一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5个单位通过规范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二是扩大项目支出范围问题,4个单位已调整相关账务,归还占用资金。
(五)关于财务核算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3个单位已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60万元。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规范费用报销手续。相关部门已入账罚没收入2万元。三是银行账户管理不合规问题,已核销4个闲置银行账户。四是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2个单位已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机制。
三、民生保障及助力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未达到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基础标准的项目,相关地区在2022年底前逐步予以落实。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实现专项资金分类管理,并追缴违规套取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财政补贴资金、重复发放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专项资金5.34万元。三是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存在漏洞问题,5家养老院44名从业人员已取得相关护理培训上岗证,4家养老机构为24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返还169名去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295万元。拨付相关企业疫情期间减免的社会保险1361万元。二是违规支付养老保险金434万元问题,已追回1592名死亡或服刑人员养老保险金201万元,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待遇34人中,32人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保留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剩余2人已经停发待遇,待参保人明确选择保留地后进行处理。三是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16万元问题,已执行优惠利率并收回少计利息。
(三)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未落实相关政策问题,已拨付药品耗材加成补助797万元,并执行优惠利率收回少计利息84万元。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超限定范围用药,多支出医保基金问题,已追回资金32万元。
(四)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2个地区已按照资金申报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确保项目有效实施;2个地区加强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通知》,规范23个项目监理档案;已组织项目学校、施工单位、造价中介机构对5个虚增工程造价项目进行整改。二是未按规定分配使用项目资金问题,2个地区已拨付项目资金1618万元,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占用专项资金2253万元问题,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消化欠付工程款3056万元,补齐8所学校施工工程款发票。三是部分建成校舍闲置问题,2个地区按照资金申报要求对校舍建设项目调研论证,规范管理。
(五)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10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6个地区已拨付项目资金2192万元。二是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问题,2个地区已将1526万元指标全部下达并使用。三是资金使用方向不合规问题,已将1090万元资金收回并按规定安排使用。
(六)关于2020年度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问题。5个地区已将666万元专项指标有序分配下达并安排使用。
四、推动“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问题。一是项目推进缓慢问题,4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工。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地区已征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占用费7万元。
(二)关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资及控股社有企业资产负债审计的问题。一是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不强,相关企业将社有资金792万元无偿借给其他企业,对外投资2360万元连续7年未实现收益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二是违规大额支付现金44万元问题,2家企业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结算限额及使用范围,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合作区资产负债审计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未规范化管理问题,已盘活闲置资产502万元。二是财务核算不到位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已调整未据实核销账务15794万元。三是开发建设项目长期未结算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收回工程欠款事宜。
(二)关于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负债审计的问题。已将代扣税金手续费结余37万元上交市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