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21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03
2021年第二季度,根据省厅工作计划安排,市审计局重点关注了丹东市10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直达资金收支以及“三保”支出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一、政策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上半年,丹东市共收到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10类专项资金2111.57万元,其中:已分配使用专项资金654.36万元,待安排使用专项资金1095.21万元,上级收回337万元,待分配25万元。二是直达资金预算指标28.77亿元,实际收到资金13.68亿元,已支出9.1亿元,待支出4.58亿元。三是各县(市)区安排“三保”支出42.02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21.18亿元、保运转支出2.15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8.69亿元。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5个地区存在专项指标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未使用的问题,涉及金额665.98万元。
三、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共披露问题5项,均已完成整改。
四、审计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动态监控,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形成实际支出,达到资金使用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