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月12日,《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中反映的1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针对“部分单位对接受捐赠车辆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丹东4家单位5台捐赠车辆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并投入使用。
二、针对“某地区未按项目申报计划推进工作”的问题,相关地区政府已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新确定项目,并将按照债券资金管理办法重新申报。
三、针对“某地区‘三保’压力大”的问题,相关地区已消化2017年以前拖欠的部分住房公积金,并将采取争取上级财力补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杜绝新增拖欠等方式,尽快化解拖欠;同时乡镇岗位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也将于2021年消化完毕。
四、针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编制不科学,造成财政资金沉淀”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国库。
五、针对“压减支出金额不准确”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再次梳理2019年和2020年预算支出,同时2021年部门预算对2020年压减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再安排。
六、针对“部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将2021年企业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确保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及时足额发放。
七、针对“项目中止造成资金沉淀”的问题,该项资金已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八、针对“项目变更造成项目资金沉淀”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将沉淀资金收回。
九、针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丹东市2家单位已将资金上交国库。
十、针对“未及时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至市本级和各县(市)区。
十一、针对“未按规定收取非税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十二、针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和上缴时间不明确”的问题,已出台《市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细化了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时间和金额。
十三、针对“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将非税管理系统中账户名称进行了变更。
十四、针对“未及时退付住宿费问题”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退付住宿费用。
十五、针对“项目申报不完善,造成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相关项目招标及用地规划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采购。
十六、针对“个别部门未对开设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的问题,2家单位已完成新媒体账号备案工作。
十七、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平台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将“掌上办”平台已接入“辽事通”平台。
十八、针对“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工作未完成序时进度”的问题,已完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零”工作。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